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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创新突破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6-02-25

川办发〔2026〕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消费拉动经济增长需要,发挥服务业赋能产业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重要支撑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美好生活为导向,以创造高品质供给、引育高能级主体为抓手,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支撑性服务业创新突破。到2030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45%左右,初步建成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高地;服务零售额占全口径消费比重45%左右,初步建成国际消费目的地和美好生活向往体验地;力争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万亿元,加快建设服务经济强省。

二、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育新强链

(一)培育高能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发展科技服务业。推动国家实验室、大院大所大学、大科学装置等战略科技力量拓展市场化研发服务。引导科研仪器共享平台开展市场化运营。推进国家统一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区域节点建设。支持设立专业化产业研究智库,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的科技服务机构,每年培养300名复合型技术经理人,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企业、机构给予激励。实施“设计四川”行动,大力发展智能生成式的工业设计、工程设计、时尚设计等新模式。(责任单位: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夯实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抢占数据信息服务制高点。推进人工智能数据集、语料库建设,扩容省级“算力券”,探索制定“场景券”“模型券”政策。建设科学数据中心。支持企业或者产业联盟建设可信数据空间,推出“数据要素×”典型应用场景。对获批的数字化应用场景实验室,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数字化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资金支持。建设国家级、省级数据标注基地,支持数据标注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首版次或者开源项目产业化应用的软件产品给予激励。〔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

(三)发展新质检验检测服务,探索新兴产业标准供给体系。布局建设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中心。推进国家级、省级产品质检中心建设。发展远程医疗、智能巡检、低空装备检验检测认证,推动建设检验检测数字孪生平台。培育引领新质新域发展的检验检测机构和综合性检验检测认证龙头企业。支持组建区域性检验检测集团。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对主导国际、国家标准的单位给予资金补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四)引育专业机构和人才,建设绿色低碳服务先行省。引育碳监测、碳核算、碳认证、碳交易等技术服务和碳资产管理服务机构。引进培育碳达峰碳中和领军人才,探索开展碳排放管理技能评价。发展智慧环境服务。引导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诊断咨询、能效测评认证等。开展“以竹代塑”等绿色新材料研发推广应用。支持建设“天府绿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交易场所给予最高500万元激励。(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林草局)

(五)发展新型批发贸易服务,助推“四川造”拓展海内外市场。培育数智供应链批发贸易链主企业,推动工业品线上供应链平台发展,推行即时直配生产线模式。实施贸产融合行动,推动“四川造”进入平台和链主企业的全国集采体系。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海外建立展销中心及售后服务网点。推动“川字号”优品100出川出海。支持供应链批发贸易企业设立运营、销售、分拨和结算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激励。(责任单位: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六)搭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精准高效适配生产生活需求。引导企业与猎头机构组建引才联合体和人才服务集团,打造“西部猎头谷”。建立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供应商库”和效能评估体系。建设基层就业服务站点,完善即时快招的零工市场。高标准建设完善成都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支持设立海外工作站。对达到标准的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激励。(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

(七)依托大流量平台和头部主播,发展数智广告与信息传播服务。发挥行业大流量平台以及与本省有高链接度的头部主播作用,引育数智广告与信息传播服务领军企业及“买全球卖全球”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社交电商广告、沉浸式场景广告、智能营销算法、跨平台整合传播,培育娱乐主播经纪机构。引导“内容+流量+商业”微短剧平台建设,发展“短剧+电商”新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广告、信息、电商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激励。(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

(八)培育专业化国际化高能级机构,提升会计法律和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按照产业链匹配会计、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会展等服务联盟。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伴随出海”。对贡献突出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新增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的法律服务机构给予激励。积极引进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司法厅、财政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三、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转型升级

(一)打造融合式餐饮发展新空间。发展主题沉浸式、互动工坊式餐饮,培育低卡料理等健康餐饮新业态。实施“百品千店”天府烟火小店提升计划。推广“绿色餐饮”服务标识,建设绿色饭店、绿色餐厅。打造“不夜天府”夜间经济集聚区。布局酒庄、酒镇、酒旅融合区,打造川酒文化旅游线路。支持新式茶饮、时尚酒吧、主题餐饮植入公园、社区等共享空间,支持餐饮企业进机场、高铁站、景区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激励。支持设立“川菜海外推广中心”。(责任单位: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

(二)发展时尚智能穿戴。支持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对新设中国首店、中西部首店、西南首店给予最高100万元激励。发展“柔性制造+个性化定制”,对搭建柔性供应链平台的企业给予“算力券”“模型券”支持。积极利用国有闲置资产(房屋)引育折扣店、仓储会员店等新业态,推动建设集成人工智能试穿、智能美妆等功能的智慧门店。支持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美妆试妆设备研发,引导开发城市IP(知识产权)联名穿戴产品。推动景区、林区等合规发展摄影服务。(责任单位: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林草局)

(三)开展社区和居家空间功能化更新改造。推动将闲置商品房改造用于保障性住房、市场化长租公寓等。支持老旧小区公共设施、停车场、电梯等更新改造,打造智能化、绿色化、友好型“未来社区”。建设嵌入式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扩围升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打造“一店多能”的邻里中心。引导院落小区建设共享书吧、共享食堂、共享工具屋。(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培育体验式出行服务。推动“交通+”服务消费新领域,建设高品质房车营地,引导开发“主题定制组团”出行服务。规划川西大环线、小环线等精品度假线路服务区,提供高原氧舱、旅行医疗、综合补给等服务。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向交通中转、休闲消费、商业服务等复合功能体转型。支持熊猫旅游列车、游艇游轮专线、国际旅游包机、跨境公路自驾等发展。有序推进低空旅游航线开发,丰富空中观光、飞行体验供给。引导在重点旅游线路沿线发展旅游等级民宿。(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

(五)发展演艺赛事经济。对引进国际重大体育赛事活动的主办单位,给予最高600万元激励。引育演艺经纪、票务营销等专业机构。积极发展机器人竞赛等新兴赛事。高标准举办四川省城市足球联赛、绿道健身·体育公园运动会、“星火杯”青少年锦标赛、“全域天府”系列赛等体育赛事活动。发展山地、水上、冰雪、森林等户外运动产业,对符合条件的户外运动基地(营地)给予最高200万元激励。(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

(六)培育心理康养和精神疗愈服务。引导企业建立身心健康监测网络。搭建个人、家庭档案与医疗机构互联互通的健康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心理危机早期识别与抑郁症精准防治,引导书店、艺校等机构开发艺术疗愈、心理调节等沉浸式课程。建设“天府森林四库”,打造舒心解压的森林康养基地。发展中医养生保健、药膳食疗等中医治未病服务,打造重症术后康复空间及睡眠障碍修复中心。(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林草局、省中医药局)

(七)促进圈层悦己消费。围绕数字游民、都市花艺等兴趣圈层的情绪需求,培育社群运营机构。引导知名IP研发潮玩手办、数字藏品等新文创,发展健康向上的“谷子经济”。创新兴趣技艺培训、社交空间拓展等个性化服务。发展萌宠经济,积极开拓宠物主题公园、宠物酒店等场景,引导开发宠物洗浴、托管等服务。(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林草局)

(八)丰富多层次养老服务。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面。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培育优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建设智能护理院,引导民营医院、养老机构向“医疗+康养”转型。加强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健全双向转接绿色通道。加强适老化营养食品研发制造,拓展助洁、助餐等服务,丰富陪伴慰藉类精神需求服务。扩大老年教育学位供给,提升办学内涵。引导开发适合老教师、老医生等兼职的就业岗位。(责任单位:民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九)拓展生育托育养育多元化服务。丰富孕期保健、分娩支持、产后康复、新生儿照护、早期教育等孕产育全链条服务供给。推动建设产后康复中心,创新“医育协同”服务模式。引导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或者与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建嵌入式托育点。培育专业化儿童、家政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激励。推动公办学校开展课后无偿或者微偿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商务厅)

四、推动支撑性服务业提质扩容

(一)发展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构建涵盖种子、天使、并购等各类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的全生命周期基金投资体系。吸引社保基金等国家级基金、保险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设立或者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拓展债券市场融资渠道,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绿色债券。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发行与申报。引导有条件的地区申建期货交割库,探索开展“保险+期货”服务。(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人行四川省分行、四川金融监管局、四川证监局)

(二)构建适配生产组织形式变革的物流体系。推动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建设“三网融合”智慧大脑。引导物流企业开展综合物流集成服务。打造长江班列、北向班列等多式联运精品线,推广“门到门”“一单制”“一箱制”等模式。开展物流智慧化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快物流智慧化技术装备应用。建设智慧物流园区和数字化仓库,开展自动驾驶货车编队行驶、无人配送等新业态试点。支持打造零碳物流园区、走廊。推进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加快发展低空物流,引导大中型无人机在物流领域应用。(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

(三)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培育本土垂直类领军型电商平台,发展直播电商、即时零售、内容电商等,支持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和产业政策资金加大投入,对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激励。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创新资源。吸引国际化大型跨境电商平台设立区域运营、分拨中心。引导平台企业推进场景开放、降低服务佣金,为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提供测试、应用机会,为中小微商户提供技术培训和流量支持。(责任单位: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五、营造创新发展的优质生态

(一)打造服务业创新发展场景。支持建设示范引领综合性场景,分年度建设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区),每个给予最高2500万元激励;聚焦服务型制造典型应用场景,在各类开发区分批次开展共享制造、融合应用场景创新试点;聚焦生活性服务业新场景,分年度打造“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每个给予最高300万元激励。支持服务业企业“智改数转”,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0万元激励。(责任单位: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二)分层培育经营主体。对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并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400万元激励。对首次入围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激励。对首次入围四川服务业民营企业50强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激励。实施万企培育行动,对新达规重点企业给予激励。引导在川大型央企、大院大所大学等单位剥离专业服务部门,成立市场化运行的法人机构。(责任单位:商务厅,教育厅、科技厅)

(三)实施服务业品牌战略。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和企业建设品牌培育、运营、保护和评价体系,擦亮“四川服务”品牌。引导大型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联合开展海外品牌建设推广。争取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推进国家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试点、国际化消费环境试点建设,办好中国(四川)国际熊猫消费节。(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四)深化监管改革和扩大开放。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企业“一件事”高效办理。盘活闲置空间资源进行适度商业化改造和运营场景创新,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依法调整区域规划、优化监管标准。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推动将更多服务消费领域纳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拓展入境消费,发展服务贸易。〔责任单位:司法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经济合作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各责任单位要协同推进服务业发展工作,根据服务业相关领域发展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动态制定政策实施细则,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分年度制定重点突破工作清单。

本文件自2026年2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其中资金政策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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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办发〔2026〕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消费拉动经济增长需要,发挥服务业赋能产业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重要支撑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美好生活为导向,以创造高品质供给、引育高能级主体为抓手,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支撑性服务业创新突破。到2030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45%左右,初步建成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高地;服务零售额占全口径消费比重45%左右,初步建成国际消费目的地和美好生活向往体验地;力争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万亿元,加快建设服务经济强省。

    二、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育新强链

    (一)培育高能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发展科技服务业。推动国家实验室、大院大所大学、大科学装置等战略科技力量拓展市场化研发服务。引导科研仪器共享平台开展市场化运营。推进国家统一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区域节点建设。支持设立专业化产业研究智库,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的科技服务机构,每年培养300名复合型技术经理人,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企业、机构给予激励。实施“设计四川”行动,大力发展智能生成式的工业设计、工程设计、时尚设计等新模式。(责任单位: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夯实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抢占数据信息服务制高点。推进人工智能数据集、语料库建设,扩容省级“算力券”,探索制定“场景券”“模型券”政策。建设科学数据中心。支持企业或者产业联盟建设可信数据空间,推出“数据要素×”典型应用场景。对获批的数字化应用场景实验室,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数字化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资金支持。建设国家级、省级数据标注基地,支持数据标注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首版次或者开源项目产业化应用的软件产品给予激励。〔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

    (三)发展新质检验检测服务,探索新兴产业标准供给体系。布局建设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中心。推进国家级、省级产品质检中心建设。发展远程医疗、智能巡检、低空装备检验检测认证,推动建设检验检测数字孪生平台。培育引领新质新域发展的检验检测机构和综合性检验检测认证龙头企业。支持组建区域性检验检测集团。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对主导国际、国家标准的单位给予资金补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四)引育专业机构和人才,建设绿色低碳服务先行省。引育碳监测、碳核算、碳认证、碳交易等技术服务和碳资产管理服务机构。引进培育碳达峰碳中和领军人才,探索开展碳排放管理技能评价。发展智慧环境服务。引导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诊断咨询、能效测评认证等。开展“以竹代塑”等绿色新材料研发推广应用。支持建设“天府绿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交易场所给予最高500万元激励。(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林草局)

    (五)发展新型批发贸易服务,助推“四川造”拓展海内外市场。培育数智供应链批发贸易链主企业,推动工业品线上供应链平台发展,推行即时直配生产线模式。实施贸产融合行动,推动“四川造”进入平台和链主企业的全国集采体系。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海外建立展销中心及售后服务网点。推动“川字号”优品100出川出海。支持供应链批发贸易企业设立运营、销售、分拨和结算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激励。(责任单位: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六)搭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精准高效适配生产生活需求。引导企业与猎头机构组建引才联合体和人才服务集团,打造“西部猎头谷”。建立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供应商库”和效能评估体系。建设基层就业服务站点,完善即时快招的零工市场。高标准建设完善成都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支持设立海外工作站。对达到标准的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激励。(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

    (七)依托大流量平台和头部主播,发展数智广告与信息传播服务。发挥行业大流量平台以及与本省有高链接度的头部主播作用,引育数智广告与信息传播服务领军企业及“买全球卖全球”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社交电商广告、沉浸式场景广告、智能营销算法、跨平台整合传播,培育娱乐主播经纪机构。引导“内容+流量+商业”微短剧平台建设,发展“短剧+电商”新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广告、信息、电商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激励。(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

    (八)培育专业化国际化高能级机构,提升会计法律和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按照产业链匹配会计、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会展等服务联盟。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伴随出海”。对贡献突出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新增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的法律服务机构给予激励。积极引进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司法厅、财政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三、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转型升级

    (一)打造融合式餐饮发展新空间。发展主题沉浸式、互动工坊式餐饮,培育低卡料理等健康餐饮新业态。实施“百品千店”天府烟火小店提升计划。推广“绿色餐饮”服务标识,建设绿色饭店、绿色餐厅。打造“不夜天府”夜间经济集聚区。布局酒庄、酒镇、酒旅融合区,打造川酒文化旅游线路。支持新式茶饮、时尚酒吧、主题餐饮植入公园、社区等共享空间,支持餐饮企业进机场、高铁站、景区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激励。支持设立“川菜海外推广中心”。(责任单位: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

    (二)发展时尚智能穿戴。支持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对新设中国首店、中西部首店、西南首店给予最高100万元激励。发展“柔性制造+个性化定制”,对搭建柔性供应链平台的企业给予“算力券”“模型券”支持。积极利用国有闲置资产(房屋)引育折扣店、仓储会员店等新业态,推动建设集成人工智能试穿、智能美妆等功能的智慧门店。支持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美妆试妆设备研发,引导开发城市IP(知识产权)联名穿戴产品。推动景区、林区等合规发展摄影服务。(责任单位: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林草局)

    (三)开展社区和居家空间功能化更新改造。推动将闲置商品房改造用于保障性住房、市场化长租公寓等。支持老旧小区公共设施、停车场、电梯等更新改造,打造智能化、绿色化、友好型“未来社区”。建设嵌入式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扩围升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打造“一店多能”的邻里中心。引导院落小区建设共享书吧、共享食堂、共享工具屋。(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培育体验式出行服务。推动“交通+”服务消费新领域,建设高品质房车营地,引导开发“主题定制组团”出行服务。规划川西大环线、小环线等精品度假线路服务区,提供高原氧舱、旅行医疗、综合补给等服务。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向交通中转、休闲消费、商业服务等复合功能体转型。支持熊猫旅游列车、游艇游轮专线、国际旅游包机、跨境公路自驾等发展。有序推进低空旅游航线开发,丰富空中观光、飞行体验供给。引导在重点旅游线路沿线发展旅游等级民宿。(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

    (五)发展演艺赛事经济。对引进国际重大体育赛事活动的主办单位,给予最高600万元激励。引育演艺经纪、票务营销等专业机构。积极发展机器人竞赛等新兴赛事。高标准举办四川省城市足球联赛、绿道健身·体育公园运动会、“星火杯”青少年锦标赛、“全域天府”系列赛等体育赛事活动。发展山地、水上、冰雪、森林等户外运动产业,对符合条件的户外运动基地(营地)给予最高200万元激励。(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

    (六)培育心理康养和精神疗愈服务。引导企业建立身心健康监测网络。搭建个人、家庭档案与医疗机构互联互通的健康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心理危机早期识别与抑郁症精准防治,引导书店、艺校等机构开发艺术疗愈、心理调节等沉浸式课程。建设“天府森林四库”,打造舒心解压的森林康养基地。发展中医养生保健、药膳食疗等中医治未病服务,打造重症术后康复空间及睡眠障碍修复中心。(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林草局、省中医药局)

    (七)促进圈层悦己消费。围绕数字游民、都市花艺等兴趣圈层的情绪需求,培育社群运营机构。引导知名IP研发潮玩手办、数字藏品等新文创,发展健康向上的“谷子经济”。创新兴趣技艺培训、社交空间拓展等个性化服务。发展萌宠经济,积极开拓宠物主题公园、宠物酒店等场景,引导开发宠物洗浴、托管等服务。(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林草局)

    (八)丰富多层次养老服务。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面。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培育优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建设智能护理院,引导民营医院、养老机构向“医疗+康养”转型。加强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健全双向转接绿色通道。加强适老化营养食品研发制造,拓展助洁、助餐等服务,丰富陪伴慰藉类精神需求服务。扩大老年教育学位供给,提升办学内涵。引导开发适合老教师、老医生等兼职的就业岗位。(责任单位:民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九)拓展生育托育养育多元化服务。丰富孕期保健、分娩支持、产后康复、新生儿照护、早期教育等孕产育全链条服务供给。推动建设产后康复中心,创新“医育协同”服务模式。引导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或者与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建嵌入式托育点。培育专业化儿童、家政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激励。推动公办学校开展课后无偿或者微偿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商务厅)

    四、推动支撑性服务业提质扩容

    (一)发展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构建涵盖种子、天使、并购等各类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的全生命周期基金投资体系。吸引社保基金等国家级基金、保险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设立或者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拓展债券市场融资渠道,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绿色债券。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发行与申报。引导有条件的地区申建期货交割库,探索开展“保险+期货”服务。(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人行四川省分行、四川金融监管局、四川证监局)

    (二)构建适配生产组织形式变革的物流体系。推动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建设“三网融合”智慧大脑。引导物流企业开展综合物流集成服务。打造长江班列、北向班列等多式联运精品线,推广“门到门”“一单制”“一箱制”等模式。开展物流智慧化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快物流智慧化技术装备应用。建设智慧物流园区和数字化仓库,开展自动驾驶货车编队行驶、无人配送等新业态试点。支持打造零碳物流园区、走廊。推进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加快发展低空物流,引导大中型无人机在物流领域应用。(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

    (三)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培育本土垂直类领军型电商平台,发展直播电商、即时零售、内容电商等,支持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和产业政策资金加大投入,对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激励。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创新资源。吸引国际化大型跨境电商平台设立区域运营、分拨中心。引导平台企业推进场景开放、降低服务佣金,为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提供测试、应用机会,为中小微商户提供技术培训和流量支持。(责任单位: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五、营造创新发展的优质生态

    (一)打造服务业创新发展场景。支持建设示范引领综合性场景,分年度建设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区),每个给予最高2500万元激励;聚焦服务型制造典型应用场景,在各类开发区分批次开展共享制造、融合应用场景创新试点;聚焦生活性服务业新场景,分年度打造“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每个给予最高300万元激励。支持服务业企业“智改数转”,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0万元激励。(责任单位: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二)分层培育经营主体。对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并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400万元激励。对首次入围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激励。对首次入围四川服务业民营企业50强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激励。实施万企培育行动,对新达规重点企业给予激励。引导在川大型央企、大院大所大学等单位剥离专业服务部门,成立市场化运行的法人机构。(责任单位:商务厅,教育厅、科技厅)

    (三)实施服务业品牌战略。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和企业建设品牌培育、运营、保护和评价体系,擦亮“四川服务”品牌。引导大型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联合开展海外品牌建设推广。争取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推进国家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试点、国际化消费环境试点建设,办好中国(四川)国际熊猫消费节。(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四)深化监管改革和扩大开放。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企业“一件事”高效办理。盘活闲置空间资源进行适度商业化改造和运营场景创新,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依法调整区域规划、优化监管标准。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推动将更多服务消费领域纳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拓展入境消费,发展服务贸易。〔责任单位:司法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经济合作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各责任单位要协同推进服务业发展工作,根据服务业相关领域发展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动态制定政策实施细则,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分年度制定重点突破工作清单。

    本文件自2026年2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其中资金政策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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