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
2月2日上午,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暨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表彰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上,宣读了《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省经济合作局主管并推荐的四川省川商总会(简称川商总会)被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此次表彰经推荐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严格程序选出,旨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社会组织的担当精神与正能量,激励全国社会组织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奋发有为、再立新功。


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
2月2日上午,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暨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表彰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上,宣读了《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省经济合作局主管并推荐的四川省川商总会(简称川商总会)被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此次表彰经推荐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严格程序选出,旨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社会组织的担当精神与正能量,激励全国社会组织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奋发有为、再立新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