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5-13
负责本部门承办的境内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区域经济合作工作。负责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的管理考核工作。承担外省驻川办事机构、外省企业在川商会的有关协调工作。承担与境内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联络、协调工作。指导川商返乡发展。
国内合作处
负责本部门承办的境内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区域经济合作工作。负责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的管理考核工作。承担外省驻川办事机构、外省企业在川商会的有关协调工作。承担与境内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联络、协调工作。指导川商返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