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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合作局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204号提案的答复的函
  •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0-29

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

按照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贵单位提出的《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港澳台侨兴业安居的几点建议》(第1204号)提案由我局主办,相关单位会办。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提案内容加强调查研究,收集汇总会办单位意见,并与贵单位进行了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做法

(一)多方面出台政策支持港澳台侨兴业安居

一是通过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助力港澳台侨同胞在川兴业。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港澳台侨资企业同民营企业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我省给予其与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的国民待遇和应享尽享的扶持政策。2018年,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围绕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实力、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加强组织保障6个方面,提出了20条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同样适用于来川发展的港澳台侨资企业,助力健康发展。

二是通过贯彻国台办“31条措施”出台“川台70条”促进川台合作。2018年9月3日,为贯彻落实国台办“31条措施”,我省由省台办、省发展改革委商37个省级部门,出台实施了《关于促进川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川台70条”)。“川台70条”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积极落实台资企业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与本地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川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为保证条条落地落实,省委台办牵头开展了政策宣讲解读、印发宣传册、明确省直部门责任分工、组织业务培训、举办政策供需对接会和政务服务面对面等,逐步落实在川台胞台企享有同等待遇。目前,台胞青创影视项目、台资农业企业相继得到实惠,台资环保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大幅缩短,台资企业跨境贸易更加便利化,多名台胞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

三是通过将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侨胞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促进其在川安居。为确保港澳台侨优秀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目前,四川省已将港澳台同胞和侨胞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符合条件的对象可申请政府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四川省陆续出台《关于大力引进海外人才加快建设高端人才汇聚高地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10号)、《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川组通〔2016〕25号)、《关于建设四川省人才之家服务高层次人才十二条措施》(川人才办〔2017〕9号)等系列人才新政,积极引进港澳台侨优秀人才,赴港澳地区深入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在健全社会保障政策、引进人才家属来川居留学习、实施“家在四川”人才安居工程等方面实行若干创新举措,加快构建港澳台侨等境外优秀人才“引用留”全链条。据悉,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正在制定《四川省“天府英才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拟规定“天府英才卡”A卡持卡人在省内工作所在地购买首套住房时,在限购期内不受户籍、缴纳社会保险时限的限制。

(二)多举措降低台港澳企业经营成本

一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四川成为全国少数实现省定政府性基金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均“零收费”省份。对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涉企收费项目,按标准下限执行。二是推动降低要素成本。出台深化四川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电价改革11项措施,全年减轻社会电费负担118亿元。依托“互联网+”模式深化通关改革,成都海关积极协助地方口岸部门开展年内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比去年降低100美元以上的相关工作,审核确认减免税货值23.8亿美元,增长35.9%。

(三)多部门优化手续服务台港澳侨资企业

1.着力提升港澳台侨资企业登记便利化水平。一是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按照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要求,我省在实现外商投资企业网上预审的基础上,已于2018年6月30日正式推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实现了商务和工商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路”,切实增强外商投资企业获得感。二是优化外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我省于2017年3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可以实行简易注销登记。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台港澳企业),也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2.着力优化口岸通关环境。一是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我省推动监管证件验核无纸化,降低企业合规成本,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其余监管证件全部实现联网核查。二是深化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我省鼓励企业采用“提前申报”、“全国一体化”等报关模式引导报关企业及时开展进出口业务申报,进一步压缩企业申报、通关时间。三是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2019年底前实现铁水联运信息交换和共享。四是简化登记注册手续。成都海关、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减少企业注册登记环节。

3.着力推动全省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自2018年以来,我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和投资审批时间再缩减一半等工作要求,深入研究分析我省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困难、问题和实施方案,初步明确了以“制度+技术”手段为支撑,以事项简化、标准化、数字化为基础,以流程优化再造为突破等改革思路,拟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与各部门审批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最终实行投资项目“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4.着力深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运行”。按照省政府要求,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接了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着力打破“信息孤岛”,推动实现“数据共享”“一网通办”。经过与各级各部门的多轮协调以及数十次技术更新,目前已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平台全覆盖,过半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二是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门办理”。经过近几年的试点和推广,在省级层面,目前39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省级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全部签订授权委托书。在市(州)层面,各市(州)政务服务中心结合此次机构改革契机,积极提升服务能力,如成都成立政务服务和网络理政办公室,自贡成立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在县(区)层面,经过武侯区、新津县、江油市三地的成功试点,目前全省已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县(区)成立行政审批局。三是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号对外”。目前,全省“一号受理、一网通办、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体系基本建成,并建立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体系为核心的网络理政平台,实现与国务院“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小程序、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咨询及投诉系统互联互通。四是实现审批事项“一站服务”。将政务大厅以部门窗口为单位的服务模式调整转变为“一窗进出、受办分离”的综合服务窗口,推动实现群众到政务大厅找部门窗口办事转变为群众在政务大厅找任一窗口即可办涉及多个部门的事;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确定“事项类型、事项名称、适用范围”等34项标准化要素,构建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事指南,规范审查工作细则,并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公布;加强投资建设项目制度建设。我省印发《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加强各地投资建设项目综合窗口运行管理。

(四)依法保护台港澳企业合法权益

1.及时解决台港澳侨资企业投诉问题。为畅通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渠道,我省设立四川省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为包括港澳企业在内的外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支持。省委台办每年召开全省对台经济工作暨台胞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台胞台企权益保护工作。加大台商投诉调处力度,每年台商投诉办结率95%以上,依法维护台商台企合法权益。

2.保护台港澳侨资企业合法知识产权。近年来,为切实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我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公安厅专门制发了《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开展了一系列打击侵权假冒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充分从行政、刑事层面上创新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对利用“新业态、新经济”旗号和互联网从事假冒侵权犯罪的查处力度,侦破了一批涉及侵犯外商知识产权的大要案件,受到了权利人的充分肯定。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抵制假冒伪劣产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身边制假售假经济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攻势和舆论氛围。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中,全省公安机关将预防和打击侵权假冒犯罪作为宣传重点,通过案例曝光、发放宣传材料、现场答疑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打击侵权假冒的重要意义,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增强公众保护知识产权及维权打假意识。遏制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蔓延势头。2018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立侵权假冒伪劣犯罪案件846件,破案45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483人,涉案金额17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省将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吸收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聚焦港澳台侨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严格落实各项支持政策,积极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继续落实“放管服”改革

我省各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相关工作部署及要求,开展2019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利用“项目一张网”终筹推进我省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力争2019年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审批时间压减一半”改革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同时,对于“一站式服务”改革,各部门将会进一步加强对窗口人员的培训指导,持续优化办理流程,推进企业信息共享专用,做好数据推送共享,并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和政策解读“锦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我省将积极采纳代表建议,努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投资环境优、企业获得感强的企业投资服务环境,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一是创新知识产权监管机制、方式和手段。切实加强知识产权日常监督和案件指导工作,加大对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好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我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加强商标跨区域执法协作。配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铁拳”专项行动,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跨部门、跨区域协作,追本溯源,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从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实施全链条打击。三是加强行政与司法衔接。积极与省高院等司法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开展知识产权案件研讨,提升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能。

(三)认真落实优秀人才来川政策

我省将积极采纳代表建议,深入落实《关于大力引进海外人才加快建设高端人才汇聚高地的实施意见》,持续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港澳台侨优秀人才来川创新创业服务保障工作,搭建更多引进人才干事创业平台,进一步营造良好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与其他省级相关部门、有关市(州)的协调,统筹与香港、澳门、台湾方面的沟通对接,为港澳台侨同胞来川兴业安居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积极做好促进同胞来川兴业安居意见建议的落实,吸引更多同胞来川学习、就业、生活。

此函。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
2019年4月15日

 (联系人:曹琛荔;联系电话:028-66778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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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合作局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204号提案的答复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29

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

按照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贵单位提出的《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港澳台侨兴业安居的几点建议》(第1204号)提案由我局主办,相关单位会办。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提案内容加强调查研究,收集汇总会办单位意见,并与贵单位进行了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做法

(一)多方面出台政策支持港澳台侨兴业安居

一是通过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助力港澳台侨同胞在川兴业。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港澳台侨资企业同民营企业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我省给予其与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的国民待遇和应享尽享的扶持政策。2018年,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围绕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实力、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加强组织保障6个方面,提出了20条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同样适用于来川发展的港澳台侨资企业,助力健康发展。

二是通过贯彻国台办“31条措施”出台“川台70条”促进川台合作。2018年9月3日,为贯彻落实国台办“31条措施”,我省由省台办、省发展改革委商37个省级部门,出台实施了《关于促进川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川台70条”)。“川台70条”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积极落实台资企业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与本地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川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为保证条条落地落实,省委台办牵头开展了政策宣讲解读、印发宣传册、明确省直部门责任分工、组织业务培训、举办政策供需对接会和政务服务面对面等,逐步落实在川台胞台企享有同等待遇。目前,台胞青创影视项目、台资农业企业相继得到实惠,台资环保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大幅缩短,台资企业跨境贸易更加便利化,多名台胞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

三是通过将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侨胞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促进其在川安居。为确保港澳台侨优秀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目前,四川省已将港澳台同胞和侨胞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符合条件的对象可申请政府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四川省陆续出台《关于大力引进海外人才加快建设高端人才汇聚高地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10号)、《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川组通〔2016〕25号)、《关于建设四川省人才之家服务高层次人才十二条措施》(川人才办〔2017〕9号)等系列人才新政,积极引进港澳台侨优秀人才,赴港澳地区深入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在健全社会保障政策、引进人才家属来川居留学习、实施“家在四川”人才安居工程等方面实行若干创新举措,加快构建港澳台侨等境外优秀人才“引用留”全链条。据悉,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正在制定《四川省“天府英才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拟规定“天府英才卡”A卡持卡人在省内工作所在地购买首套住房时,在限购期内不受户籍、缴纳社会保险时限的限制。

(二)多举措降低台港澳企业经营成本

一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四川成为全国少数实现省定政府性基金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均“零收费”省份。对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涉企收费项目,按标准下限执行。二是推动降低要素成本。出台深化四川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电价改革11项措施,全年减轻社会电费负担118亿元。依托“互联网+”模式深化通关改革,成都海关积极协助地方口岸部门开展年内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比去年降低100美元以上的相关工作,审核确认减免税货值23.8亿美元,增长35.9%。

(三)多部门优化手续服务台港澳侨资企业

1.着力提升港澳台侨资企业登记便利化水平。一是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按照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要求,我省在实现外商投资企业网上预审的基础上,已于2018年6月30日正式推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实现了商务和工商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路”,切实增强外商投资企业获得感。二是优化外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我省于2017年3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可以实行简易注销登记。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台港澳企业),也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2.着力优化口岸通关环境。一是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我省推动监管证件验核无纸化,降低企业合规成本,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其余监管证件全部实现联网核查。二是深化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我省鼓励企业采用“提前申报”、“全国一体化”等报关模式引导报关企业及时开展进出口业务申报,进一步压缩企业申报、通关时间。三是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2019年底前实现铁水联运信息交换和共享。四是简化登记注册手续。成都海关、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减少企业注册登记环节。

3.着力推动全省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自2018年以来,我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和投资审批时间再缩减一半等工作要求,深入研究分析我省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困难、问题和实施方案,初步明确了以“制度+技术”手段为支撑,以事项简化、标准化、数字化为基础,以流程优化再造为突破等改革思路,拟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与各部门审批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最终实行投资项目“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4.着力深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运行”。按照省政府要求,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接了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着力打破“信息孤岛”,推动实现“数据共享”“一网通办”。经过与各级各部门的多轮协调以及数十次技术更新,目前已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平台全覆盖,过半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二是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门办理”。经过近几年的试点和推广,在省级层面,目前39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省级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全部签订授权委托书。在市(州)层面,各市(州)政务服务中心结合此次机构改革契机,积极提升服务能力,如成都成立政务服务和网络理政办公室,自贡成立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在县(区)层面,经过武侯区、新津县、江油市三地的成功试点,目前全省已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县(区)成立行政审批局。三是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号对外”。目前,全省“一号受理、一网通办、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体系基本建成,并建立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体系为核心的网络理政平台,实现与国务院“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小程序、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咨询及投诉系统互联互通。四是实现审批事项“一站服务”。将政务大厅以部门窗口为单位的服务模式调整转变为“一窗进出、受办分离”的综合服务窗口,推动实现群众到政务大厅找部门窗口办事转变为群众在政务大厅找任一窗口即可办涉及多个部门的事;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确定“事项类型、事项名称、适用范围”等34项标准化要素,构建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事指南,规范审查工作细则,并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公布;加强投资建设项目制度建设。我省印发《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加强各地投资建设项目综合窗口运行管理。

(四)依法保护台港澳企业合法权益

1.及时解决台港澳侨资企业投诉问题。为畅通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渠道,我省设立四川省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为包括港澳企业在内的外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支持。省委台办每年召开全省对台经济工作暨台胞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台胞台企权益保护工作。加大台商投诉调处力度,每年台商投诉办结率95%以上,依法维护台商台企合法权益。

2.保护台港澳侨资企业合法知识产权。近年来,为切实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我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公安厅专门制发了《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开展了一系列打击侵权假冒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充分从行政、刑事层面上创新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对利用“新业态、新经济”旗号和互联网从事假冒侵权犯罪的查处力度,侦破了一批涉及侵犯外商知识产权的大要案件,受到了权利人的充分肯定。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抵制假冒伪劣产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身边制假售假经济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攻势和舆论氛围。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中,全省公安机关将预防和打击侵权假冒犯罪作为宣传重点,通过案例曝光、发放宣传材料、现场答疑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打击侵权假冒的重要意义,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增强公众保护知识产权及维权打假意识。遏制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蔓延势头。2018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立侵权假冒伪劣犯罪案件846件,破案45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483人,涉案金额17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省将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吸收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聚焦港澳台侨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严格落实各项支持政策,积极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继续落实“放管服”改革

我省各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相关工作部署及要求,开展2019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利用“项目一张网”终筹推进我省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力争2019年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审批时间压减一半”改革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同时,对于“一站式服务”改革,各部门将会进一步加强对窗口人员的培训指导,持续优化办理流程,推进企业信息共享专用,做好数据推送共享,并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和政策解读“锦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我省将积极采纳代表建议,努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投资环境优、企业获得感强的企业投资服务环境,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一是创新知识产权监管机制、方式和手段。切实加强知识产权日常监督和案件指导工作,加大对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好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我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加强商标跨区域执法协作。配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铁拳”专项行动,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跨部门、跨区域协作,追本溯源,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从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实施全链条打击。三是加强行政与司法衔接。积极与省高院等司法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开展知识产权案件研讨,提升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能。

(三)认真落实优秀人才来川政策

我省将积极采纳代表建议,深入落实《关于大力引进海外人才加快建设高端人才汇聚高地的实施意见》,持续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港澳台侨优秀人才来川创新创业服务保障工作,搭建更多引进人才干事创业平台,进一步营造良好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与其他省级相关部门、有关市(州)的协调,统筹与香港、澳门、台湾方面的沟通对接,为港澳台侨同胞来川兴业安居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积极做好促进同胞来川兴业安居意见建议的落实,吸引更多同胞来川学习、就业、生活。

此函。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
2019年4月15日

 (联系人:曹琛荔;联系电话:028-66778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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