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MB1907587/2025-00004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合作局 四川...
- 成文日期:2025-08-05
- 发布日期:2025-08-13
- 文 号:川经合发〔2025〕23号
- 有 效 性 :有效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稳外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经合发〔2025〕23号
各市(州)经济合作部门、发展改革委:
现将《2025年四川省稳外资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5日
2025年四川省稳外资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全力以赴做好2025年稳外资工作,现制定我省稳外资行动实施方案。
一、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推动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积极争取新一轮国家层面开放试点政策,围绕增值电信、生物技术、医院、教育等领域招引储备一批外资项目。开展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项目)办学许可研究。
(二)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规定。深入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支持更多制造业外资项目在川落地。
(三)深入开展成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高质量落地实施123项试点任务,形成一批制度创新成果和改革经验案例。扎实抓好国务院授权赋能事项改革,聚焦制度建设高标准开展新一轮试点任务,全力推进标准化建设
(四)推动生物医药领域有序开放。推动创新药械在医疗机构应配尽配,开通创新药械挂网“绿色通道”。督促医疗机构不得以未进入医保目录、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次均费用、公立医院绩效监测等为由限制创新药入院;将国谈创新药配备要求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优化创新药医保支付政策,动态调整完善国谈创新药按单行支付双通道管理机制。落实创新药除外和特例单议机制,支持医疗机构因使用创新药等原因,病例费用超出按病种付费支付标准的,申请特例单议。鼓励创新产品入院配备使用遴选符合条件的生物制品企业及品种,并向国家药监局申报参与分段生产试点工作。做好境外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在我省生产的政策咨询和前置指导服务,助推项目尽快落地投产,产品尽快上市。
(五)鼓励外资在川开展股权投资。落实《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引导更多优质外资长期投资上市公司。推动争取“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业务试点。加大对上市公司、境外基金和投资机构的服务保障力度,依托“税路通·海纳百川”跨境税费服务品牌建设,建立重点外商投资企业省级直联机制,试点提供国际税收确定性等创新性服务举措。制定出台提高省属监管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质量的指导意见。
二、提高外商投资促进水平
(六)积极融入“投资中国”品牌。主动融入“投资中国”品牌,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省外展会,组织招商推介对接。创新“出海招商”模式,赴欧洲、日韩新、港澳等国家和地区专题招商,举办“投资四川”海外专场活动。高水平办好西博会、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全球川商发展大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全球投资推介会等重大活动,策划外资专题对接会,涵养外商资源,拓宽合作渠道。全面激活新川贸投委工作机制,加强对重大涉外活动、重大涉外项目的谋划推进,加大外资项目招引力度
(七)加大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支持力度。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利润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按规定享受有关支持政策。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引导在川经营良好、利润较大、有增资潜力的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配合商务部做好外资企业境内投资信息报告试点工作。
(八)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范围。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支持,将我省更多优势产业纳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九)鼓励跨国公司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落实外商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相关规定,在外汇管理、人员出入境、数据跨境流动、外籍高管购房和落户等方面,为跨国公司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提供便利。保障相关外商投资性公司在川投资设立的企业依法依规享受外资企业待遇。
(十)便利外国投资者在川实施并购投资。落实《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建立全省外资并购项目库,积极推动境内企业高效利用外资。持续执行跨境企业重组股权转让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重组交易,可以选择按照特殊性税务处理,便利外国投资者在川实施并购投资。
(十一)加大重点领域引资力度。围绕我省15条重点产业链加大引资力度。鼓励外商投资养殖、饲养设备生产、饲料兽药生产等相关领域并享受国民待遇,在投资建设和行政许可等过程中提供政策咨询、靠前服务。积极指导举办四川农业博览会,开展天府粮仓精品品牌“一带一路”行活动,促进农业宣传推介交流。针对境外世界500强、知名跨国公司在川投资制造业、高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以及利润再投资等出台鼓励政策。
(十二)加强经济政策和营商环境对外宣介。加强经济新闻对外报道,持续做好“机遇中国”主题外宣活动,强化经济形势政策发布解读和国际舆论引导。开展“经济大省挑大梁”“跨国企业在四川”主题采访活动,实施“投资四川”品牌推广行动,举行“决胜十四五续写新篇章”等主题发布会。结合外商投资服务专项行动,向外资企业“点对点”推送政策,提升政策知晓度。
三、增强开放平台效能
(十三)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结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推动发展较好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整合区位相邻、产业相近、发展较弱的开发区和具有开发区性质的园区,坚持以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加快发展主导产业。督促全省国家级经开区落实集成授权改革试点部署,指导服务第二批5个国家级经开区开展集成改革试点。结合实际建立授权事项和支持事项“两张清单”,推动清单项目落实。积极落实综合保税区赋能提质行动任务,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招引适合的企业入区发展。推动成都天府国际空港综合保税区早建成、早验收、早投产。
(十四)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研究出台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相关落实方案,支持其在外资准入领域加大压力测试。探索出台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加大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外资招引力度,聚焦产业链重点,组织开展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系列活动。
四、加大外商投资服务保障力度
(十五)推动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落地。争取将更多外资项目列入国家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发挥省外资工作专班机制作用,开展外商投资服务专项行动,落实好重点外商投资项目“项目长”制度,对重大外资项目和重点外资企业开展走访调研,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问题,推动签约外资项目加快落地建设。
(十六)强化外资企业公平竞争保障。完善投诉处理标准化建设和投诉窗口建设,提升投诉处理能力和服务标准;加强政企沟通,提前化解潜在矛盾。认真落实国家制定的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凡符合标准的产品,无论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依法办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
(十七)拓宽外资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组建外商投资金融服务团,主动走进外商投资企业,量身定制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持续深化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举办“外资银行市州行”活动,搭建银企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协调解决外资银行和企业合理诉求。引导各类基金与外资企业开展股权投资合作,支持在川外资企业扩大投资经营规模。
(十八)完善外籍人才服务保障。开展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境外高端紧缺人才激励,为外籍人才及家属提供出入境、停居留便利。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开辟绿色通道,为外资企业急需来华的外籍高管、技术人员办理口岸签证和就近办理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为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的外籍高管、技术人员签发多次签证或居留许可。
(十九)提升外资企业贸易便利化水平。指导外资企业申办原产地证,提供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等不见面签证服务及全流程一站式服务。举办自贸协定优惠政策运用实务培训会,助力外资企业出口货物享受协定伙伴关税减让。加强企业信用培育,建立重点培育企业名单,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成为“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持续优化进口成套设备检验监管模式,综合运用目的地检验、真空包装货物布控查验模式等便利化措施助力便捷通关。鼓励外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保护合法权益;加大对进出口环节被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及有关情况的调查力度。
各市(州)经济合作部门、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指导协调,深入调研重点地区利用外资情况,及时了解外资企业诉求,有效回应外资企业关切,做好政策宣传,确保2025年内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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