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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全省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的通知
  • 信息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2-05-20

川办函〔2022〕2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推动制造业有序转移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制造强省,省政府决定实施全省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总结“百日攻坚”行动(第一季)经验成果,加强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实施、竣工验收、投产达产、履约监管等动态跟踪管理服务,巩固提升招商引资工作实效。高质量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突出“招大引强”目标导向,重点引进一批优势产业重大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延链补链强链关键项目,在项目数量、项目质量上实现大突破大提升,真正做到以高品质项目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力确保全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健康运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各地各有关部门“一把手”抓制造业、抓招商引资浓厚氛围全面形成。“百日攻坚”行动(第一季)新签约项目履约成效显著,“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新签约项目、落地项目、开工项目、新增实际投资同比明显增长,全省制造业招商引资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重点

各市(州)要结合当地重点产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组织开展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系列活动。

(一)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聚焦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开放程度高、经济活力强的区域和工业发达地区,找准产业融合发展切入点,锁定目标、精准“打靶”。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重大机遇,加大对日韩新等成员国跨国公司招引力度,继续巩固与港澳台重点引资地区投资合作,瞄准欧美行业领军及配套企业,精准招引。

(二)聚焦重点产业。集中在我省“5+1”重点产业、绿色低碳产业和各地特色优势产业,以及轻工、纺织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有效做大经济增量。

(三)聚焦龙头企业。瞄准“三类500强”企业、大型央属国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行业头部企业等“链主”型企业,高位推动、协同攻坚,突出龙头企业“虹吸效应”,形成“引进一个、带动一批、辐射一片”效果。

(四)聚焦强链补链。结合当地重点产业链图谱,尤其是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中反映出的汽车、芯片等断供、限供短板问题和价值链高端,强化延链补链、聚链强链招商。分析梳理各地特色优势产业薄弱、缺失环节,围绕“链主”企业开展延链补链强链专项行动,配套协作引进一批上下游优质企业,特别是“隐形冠军”及“专精特新”企业,加速形成产业生态圈。

(五)聚焦关键项目。重点引进一批“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发展可持续”项目,提高本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向产业链中高端升级拓展。

(六)聚焦特色园区。围绕省级新区、高新区、经开区、重点园区等,实施制造业雁阵培育计划,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招引一批重点配套企业、重点关联企业和项目,培育打造优势产业集群。

四、工作步骤

“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从2022年5月10日开始至8月17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至5月19日)。

各市(州)组织召开“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动员部署会;制定“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举办制造业招商引资专题培训班;选派优秀青年干部组建驻外招商小分队。

(二)集中攻坚阶段(5月20日至8月7日)。

各市(州)集中组织招商小分队开展上门招商、驻点招商,锁定重点攻坚目标企业;市(州)、县(市、区)负责同志带队拜访对接重点企业高层,洽谈招商引资项目;组织邀请有投资合作意向的重点客商赴本地考察交流;举办招商引资专项推介、项目集中签约等活动;优化项目服务,推动签约重点项目落地开工。各市(州)坚持党政负责同志带队外出招商不少于10次,走访目标企业不少于100家,其中市(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外出招商不少于3次,走访目标企业不少于15家;组织本市(州)外推介会不少于5次。

(三)总结阶段(8月8日至8月17日)。

各市(州)科学总结“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工作成效,形成总结报告;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合作局组织开展制造业招商引资创新案例评选活动,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把“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作为推动制造强省建设的重要抓手,突出省市联动、市际合作,注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聚焦“产业链招商”主线,联合组织举办招商引资、产业推介系列活动,集中引进一批先进制造业项目,助推我省制造业转型升级。

(二)突出政策导向。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引进的重点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新签约项目在平台建设、成果转化、要素保障、融资担保、企业用工等方面给予支持,让项目投资方真正感受到地方政府的关心支持,增强投资信心。

(三)优化项目服务。各市(州)要全面优化升级项目跟踪,围绕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建设、投产等全流程,成立专项小组、健全协调机制、细化部门责任,做实项目用地、环境影响评价、能源评估等重点协调保障,抓好项目全周期全要素管理,做好行业指导、政策兑现等“后半篇”文章,确保签约项目有力有效推进,尽快落地开工、建成投产。

(四)注重氛围营造。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国家、省级和地方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开设专题专栏,多途径、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报道各地制造业招商引资系列活动、突出成效和支持制造业发展、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深挖先进典型、成功案例,营造“全域招商”良好舆论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州)要建立“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动态监测、信息报送等制度,定期汇总分析本地招商引资推进情况,安排专人自5月中旬起,每周报送“百日攻坚”行动信息,每月报送情况统计表不少于1次,15日、30日前分别报至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合作局。经济和信息化厅高质量编写“百日攻坚”行动简报印送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六)严格考核激励。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合作局根据市(州)项目签约、落地、开工、新增实际投资等具体情况,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实际成效综合考评,以省政府名义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州)授予流动红旗和给予通报表扬。评分办法由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经济合作局另行印发实施。

(七)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市(州)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协调联动,制定举办相关活动、外出招商和驻点招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安全有序开展。

附件:全省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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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2-05-20

川办函〔2022〕2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推动制造业有序转移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制造强省,省政府决定实施全省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总结“百日攻坚”行动(第一季)经验成果,加强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实施、竣工验收、投产达产、履约监管等动态跟踪管理服务,巩固提升招商引资工作实效。高质量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突出“招大引强”目标导向,重点引进一批优势产业重大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延链补链强链关键项目,在项目数量、项目质量上实现大突破大提升,真正做到以高品质项目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力确保全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健康运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各地各有关部门“一把手”抓制造业、抓招商引资浓厚氛围全面形成。“百日攻坚”行动(第一季)新签约项目履约成效显著,“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新签约项目、落地项目、开工项目、新增实际投资同比明显增长,全省制造业招商引资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重点

各市(州)要结合当地重点产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组织开展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系列活动。

(一)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聚焦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开放程度高、经济活力强的区域和工业发达地区,找准产业融合发展切入点,锁定目标、精准“打靶”。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重大机遇,加大对日韩新等成员国跨国公司招引力度,继续巩固与港澳台重点引资地区投资合作,瞄准欧美行业领军及配套企业,精准招引。

(二)聚焦重点产业。集中在我省“5+1”重点产业、绿色低碳产业和各地特色优势产业,以及轻工、纺织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有效做大经济增量。

(三)聚焦龙头企业。瞄准“三类500强”企业、大型央属国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行业头部企业等“链主”型企业,高位推动、协同攻坚,突出龙头企业“虹吸效应”,形成“引进一个、带动一批、辐射一片”效果。

(四)聚焦强链补链。结合当地重点产业链图谱,尤其是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中反映出的汽车、芯片等断供、限供短板问题和价值链高端,强化延链补链、聚链强链招商。分析梳理各地特色优势产业薄弱、缺失环节,围绕“链主”企业开展延链补链强链专项行动,配套协作引进一批上下游优质企业,特别是“隐形冠军”及“专精特新”企业,加速形成产业生态圈。

(五)聚焦关键项目。重点引进一批“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发展可持续”项目,提高本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向产业链中高端升级拓展。

(六)聚焦特色园区。围绕省级新区、高新区、经开区、重点园区等,实施制造业雁阵培育计划,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招引一批重点配套企业、重点关联企业和项目,培育打造优势产业集群。

四、工作步骤

“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从2022年5月10日开始至8月17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至5月19日)。

各市(州)组织召开“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动员部署会;制定“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举办制造业招商引资专题培训班;选派优秀青年干部组建驻外招商小分队。

(二)集中攻坚阶段(5月20日至8月7日)。

各市(州)集中组织招商小分队开展上门招商、驻点招商,锁定重点攻坚目标企业;市(州)、县(市、区)负责同志带队拜访对接重点企业高层,洽谈招商引资项目;组织邀请有投资合作意向的重点客商赴本地考察交流;举办招商引资专项推介、项目集中签约等活动;优化项目服务,推动签约重点项目落地开工。各市(州)坚持党政负责同志带队外出招商不少于10次,走访目标企业不少于100家,其中市(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外出招商不少于3次,走访目标企业不少于15家;组织本市(州)外推介会不少于5次。

(三)总结阶段(8月8日至8月17日)。

各市(州)科学总结“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工作成效,形成总结报告;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合作局组织开展制造业招商引资创新案例评选活动,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把“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作为推动制造强省建设的重要抓手,突出省市联动、市际合作,注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聚焦“产业链招商”主线,联合组织举办招商引资、产业推介系列活动,集中引进一批先进制造业项目,助推我省制造业转型升级。

(二)突出政策导向。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引进的重点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新签约项目在平台建设、成果转化、要素保障、融资担保、企业用工等方面给予支持,让项目投资方真正感受到地方政府的关心支持,增强投资信心。

(三)优化项目服务。各市(州)要全面优化升级项目跟踪,围绕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建设、投产等全流程,成立专项小组、健全协调机制、细化部门责任,做实项目用地、环境影响评价、能源评估等重点协调保障,抓好项目全周期全要素管理,做好行业指导、政策兑现等“后半篇”文章,确保签约项目有力有效推进,尽快落地开工、建成投产。

(四)注重氛围营造。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国家、省级和地方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开设专题专栏,多途径、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报道各地制造业招商引资系列活动、突出成效和支持制造业发展、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深挖先进典型、成功案例,营造“全域招商”良好舆论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州)要建立“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动态监测、信息报送等制度,定期汇总分析本地招商引资推进情况,安排专人自5月中旬起,每周报送“百日攻坚”行动信息,每月报送情况统计表不少于1次,15日、30日前分别报至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合作局。经济和信息化厅高质量编写“百日攻坚”行动简报印送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六)严格考核激励。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合作局根据市(州)项目签约、落地、开工、新增实际投资等具体情况,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实际成效综合考评,以省政府名义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州)授予流动红旗和给予通报表扬。评分办法由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经济合作局另行印发实施。

(七)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市(州)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协调联动,制定举办相关活动、外出招商和驻点招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安全有序开展。

附件:全省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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