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

泸州印象


泸州位于四川省东南,东与重庆市和贵州省接壤,南与贵州省连界,西与云南省和四川省宜宾市、自贡市相连,北接四川省内江市和重庆市。

198333日,国务院批准成立省辖泸州市,下辖市中区和泸县、纳溪县、合江县。198564日,国务院决定将叙永县、古蔺县划归泸州市管辖。199671日,泸州市行政区划调整,设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和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市政府驻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全市辖区面积1.22万平方千米。至2016年年底,全市有15个乡、108个镇、21个街道办事处。在15个乡中,少数民族乡8个,其中苗族乡6个、彝族乡2个。


2016年年末全市公安户籍登记总户数153.78万户,户籍总人口508.2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92.48万人、乡村人口315.79万人。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30.64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04.55万人、乡村常住人口226.09万人。城镇化率47.5%,比2015年提高1.42个百分点。泸州是四川省少数民族散杂居工作重点市。到2016年年底,全市共有48个少数民族成分,少数民族人口13.1万人。全市有2个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8个民族乡、342个民族村寨。

历史沿革

泸州市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夏、商时属梁州。周慎靓王五年(前316年),秦灭巴、蜀,同年设置巴郡、蜀郡,巴郡辖有江阳地,其后在沱江、长江交会处置江阳县。西汉景帝六年(前151年)封苏嘉为江阳侯。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开发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犍为郡,领江阳县。东汉献帝建安十八年(213年)置江阳郡。西晋仍置江阳郡。南朝刘宋、南齐置东江阳郡。梁武帝萧衍大同年间(535546年)建置泸州。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改泸州为泸川郡,仁寿中升为泸州总管府。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复置为泸州,三年(620年)置总管府,四年(621年)升为都督府。北宋泸州泸川郡置泸川军节度。南宋孝宗乾道六年(1170年)升本路安抚司。宋、元之际,蒙古军入蜀,泸州城先后迁治于合江榕山、江安三江碛、合江安乐山,最终筑城于合江神臂崖,坚持抗战34年。元属重庆路。明太祖洪武六年(1373年)泸州直隶四川行中书省,九年(1376年)直隶四川布政使司。清嘉庆七年(1802年)泸州置川南永宁道(1908年改名下川南道)。民国2年(1913年)改泸州为泸县,置永宁道,民国24年(1935年)设置第七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1949125日,成立泸县人民解放委员会。15日,成立泸县军事管制委员会。16日,成立泸县人民政府。1950731日,川南行署令成立泸州市政工作办公处。81日,市政工作办公处公告设置城区、蓝田、小市、瓦窑坝4个区人民政府。1950815日,成立泸州市人民政府,直隶川南行署。1950127日,经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准,泸州市为川南行署直辖市。1951119日,泸县专区迁隆昌县办公。次年118日,改为隆昌专区。1952924日,迁回泸州市。19521220日,恢复四川省建制。泸州市由隆昌专区代管。同日,隆昌专区更名为泸州专区。19535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泸州、内江、合川、宜宾、五通桥、万县、南充7市改为省辖市,由所在专署代管,因种种原因未宣布执行。19607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泸州专区,所辖市县划归宜宾专区管理。198333日,国务院批准从宜宾地区划出泸州市、泸县、合江、纳溪县,成立省辖泸州市(地级)。

风景名胜


泸州历史源远流长,文化积淀深厚,民族风情浓郁,旅游资源富集,形成以名酒文化、生态文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长江文化为代表的五大特色旅游资源。区域内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叙永县画稿溪自然保护区、长江合江―雷波段珍惜鱼类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合江县佛宝森林公园;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3个:泸州市泸顺起义旧址、古蔺县红军四渡赤水太平渡陈列馆、叙永县鸡鸣三省石厢子会议旧址;省级旅游度假区2个,省级风景名胜区8个,国家A级景区28个(其中,AAAA9个、AAA8个、AA11个),2016年新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3(云溪温泉、龙桥文化生态园、尧坝古镇)、AAA级景区4个、AA级景区3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点5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区2个,省级旅游示范乡镇15个,省级旅游示范村29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品牌9个。2016年,创建省级乡村旅游特色乡镇1个、精品村寨4个。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截至2016年年底,泸州市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共16处,分别是:明代泸州大曲老窖池、明代泸县龙脑桥、宋代泸县宋墓、清代叙永春秋祠、清代况场朱德故居、泸州老窖窖池群及酿酒作坊(江阳区、龙马潭区)、南宋报恩塔(江阳区)、玉蟾山摩崖造像(泸县)、泸县龙桥群、罗盘嘴墓群(泸县)、泸县屈氏庄园、神臂城遗址(合江)、合江崖墓群、尧坝镇古建筑群(合江)、清凉洞摩崖造像(叙永)、古蔺县红军四渡赤水战役遗址、茶马古道(泸州段)。泸州市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总共归类为16处,数量上居全省第二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66月,泸州老窖酒酿制技艺、泸州雨坛彩龙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6月,古蔺郎酒传统酿造技艺、分水油纸伞制作技艺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4123日,古蔺花灯和合江县的先市酱油酿造技艺正式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截至201612月,泸州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150项。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6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6项,在全省各市(州)中名列前茅,位居川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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