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继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14
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局机关各处室(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刘继强任投资促进一处处长,免去经济协作处(商协会联络处)处长职务;
王 纯任投资促进三处处长,免去投资促进一处调研员职务;
张 庆任经济协作处(商协会联络处)处长,免去投资促进三处处长职务;
龙晓琳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经济协作处(商协会联络处)副处长职务;
何培龙任投资促进三处副处长,免去投资促进四处副处长职务;
唐 蜜任投资促进四处副处长,免去活动推广处副处长职务;
余莉莎任重大项目推进处副处长,免去投资促进三处副处长职务;
林 海任经济协作处(商协会联络处)副处长,免去重大项目推进处副处长职务;
陈长明任活动推广处副处长,免去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田 波任活动推广处副处长,免去活动推广处副调研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四川省投资促进局党组
2015年7月9日